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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上班需要什么条件(公证处入职材料)

本文目录

  1. 公证处几点上班双休日办公吗
  2. 公证处入职材料
  3. 公证处主任任职条件
  4. 自己想开公证处要有什么条件
  5. 公证处上班有前途吗

一、公证处几点上班双休日办公吗

1、公证处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六8:30-12:00,13:00-17:00,周六、星期天休息。

2、如果当事人有时间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证员预约,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门办理,还可以去外地办理。

3、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二、公证处入职材料

一、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二、符合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一)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三、公证处主任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四、自己想开公证处要有什么条件


公证处上班需要什么条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二)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8条第1项);

(2)有固定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8条第2项);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8条第3项);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8条第4项)。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0条)。

公证机构的开办资金数额,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3条)。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2)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3)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5)开办资金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

政策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办事时限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司法厅审批。

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省司法行政机关对经批准设立的公证机构以及公证机构重要的变更事项,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后二十日内,在省级报刊上予以公告。

五、公证处上班有前途吗


公证处上班需要什么条件


公证员工作是有较好发展的,薪水依据当地公务员的工资为参考依据。

公证员考试较难。公证员考试即司法资格考试,只有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才具备当公证员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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